暴走与搭便车

我下乡的地方又不通班车了,只得搭11抬大轿,也就是俗称的走路。但是我觉得用“暴走”这两个字会更好些,一想到这个词我就激情倍增,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其实暴走根本算不上有趣的运动,但好处是基本没有危险,除了倒霉遇到凶巴巴的看门狗,就要很费一番周折地与其斗智斗勇了。

上一次记忆深刻的暴走发生在2009年3月某日,我与H用了一天时间,差点就走完了青岛市的滨海步行道。回来后我们边喝啤酒边吃海鲜,我心里美得不行。所以说暴走至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体验那种死磕到底然后彻底放空的爽快。

但是如果实在坚持不了,搭便车也是不错的选择。

这回暴走,我就有好几次拦下路过的卡车,请求司机捎我一段路程。

有时候,我会装腔作势地跟司机说上至少三句半的本地方言,直到快要被揭穿为止,并对此毫无羞愧。因为接下来他也会假模假式地跟我说起普通话来,所以算是扯平。

暴走是属于一个人的,无论看风景想事情还是埋头走路,都与他人无关,走走停停,反正路是自己的。

搭便车是奇妙的经历,短短十几分钟的相遇,可以聊许多的话题,也可以一言不发。我们倾听彼此的故事,然后成为各自故事的一部分。时间过得更快而人生仿佛更长了。

有时候暴走,有时候搭便车。

有时候因为暴走而错过了搭便车,有时候因为搭便车而放弃了暴走。

总之我是在赶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