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那些事(三):一期一会

一期一会是青岛的一家餐厅,我只去过一次。我们和他们是完全陌生的人,因为不像样的原因相聚在一起。于是他用惯有的沉默坦然面对无聊,而我用无所不谈掩饰无所适从。我们的心思全在酒席之外。他后来的一封信中说能在我的表情中看到高中政治老师和语文课代表的样子,说记忆使一个人长成他现在的模样。可我已经记不清一期一会那三个家伙的形状了。他还说他害怕的,像诗里说的,“擦肩而过的人,永远不回来”。但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更擅长置身事外,剥离开一切联系,活在寂寞空旷的壳子之中。

一期一会是香港的一场舞台剧,我从没有看过。只听过同名字的专辑,就想起我的朋友。她总是在不同的阶段遇见并失去某个人,然后用一大段的时间自己给自己疗伤。我曾经很想问问她,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是否愿意纵使相逢不相识。后来我就有了答案。无论失去时是多么难过,至少相会的时候,她是如此地珍惜和投入。就像专辑里面写的:相遇一刻,也可感动一生。

一期一会原来是日本人喝茶的一种讲究。在复杂的茶道过程中让人参悟活在当下的深味。我相信仪式的作用确是巨大的。如果能把每一次相逢都当做盛宴,人生或许会过得更加刺激。只是我们都习惯了马马虎虎,以为上帝为了我们的错过旧的,总叫我们不停遇见新的。

一期一会,是一生只有一次机会的意思。无论是一次相遇还是一次离别,都轻轻的来悄悄的走。生命是被无数个刹那连接起来的一个空白。但我必须去填补它。

所以请你,请你和我一起,我们一起去青岛的餐厅吃吃饭,去香港的剧院看看舞台剧,又或者去北海道喝喝茶。哪怕是,一期,一会。

那些人,那些事(二):僧格,你现在有了家吗?

忘了是哪一年,春天或者夏天,在夜幕下走回宿舍的路上,被一个陌生的声音叫住。

“朋友,停下来,聊一聊吧!”

我侧身看时,他的脸刚好被7号楼前昏暗的路灯笼罩,泛黑的皮肤,炯炯的眼神,混合着刚才走调的汉语,很容易判断出他的少数民族身份。

于是我停下脚步,坐在他的身旁。

这个世界永远都充满未知,被这样突兀地唤住,然后莫名其妙地就范,很多事情只能用上帝的预谋来解释。

这个从拉萨来的孩子叫僧格,藏语里是狮子的意思。

我说我是蒙古族,他的眼神忽然闪着光。并开始用藏语蒙古语和踉踉跄跄的汉语兴致勃勃地聊起来。我用仅有的常识勉强对付他关于萨格尔王、江格尔和喇嘛教的讨论,终于招架不住,开始后悔提起这个,我承认我只有令人失望的混杂的血统,而我看到他似乎比我更加失望。

正恍恍惚惚间,僧格说:你一定没有信仰吧!见他正望着我摊开的手掌。他指着自己掌心的一条纹路说:你看,这条线是通往拉萨的。人一定要有信仰,有信仰的人死的时候眼睛才会闭上,因为他知道此生结束了,但灵魂会转世,会不灭。所以从明天开始,有信仰吧!

他说,他是意识第一,物质第二的,但马克思老师却要物质第一。于是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散去以后,僧格呆呆地忘着夜空,小声地说:“你能做我的情人吗?”

我被惊到,笑着摇头,还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很孤独。”
“当我在北京找工作时,从早到晚忙上一天,没有一点收获,我想有人陪我,安慰我。”
“我想找个人建立家庭,家庭是我的依靠。”
“我想回家。”
“……”

这样赤裸裸的脆弱和急迫让我措手不及。眼前这个无意间从边疆跑来的小兽,显得那么无助和落寞,连路灯都照不出一点光彩。

可我帮不了他,我只能那么听着。

后来我决定走了。他把正吸过一口的香烟戗灭送给我,“明天你跟我约会吧!”我拿着那截烟转身走进有光的楼里,僧格还站在原地,他已经被黑暗吞噬。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僧格,我不知道他是否像歌里唱的一样回到了拉萨。我担心一旦出发就永远也回不到原地,想要回归只能继续出发,就像出生后就只能入死。

只是有时候,我还是禁不住想问:僧格,你现在有了家吗?

湿疹

上次下乡回来,我浑身变得大片大片殷红斑斑,好像斑点狗那样。
最初以为是毒虫子咬我,还抱怨它们心也太狠,寸土必争。
但经过医生鉴定,是我错怪了虫子。乡下地气重,空气潮,我得了过敏性湿疹。
这是我第一次患湿疹,感觉很新鲜,也很无奈。
医生建议打针,因为吃药好的慢。
我当然不能答应:为了皮肤的痛痒而让屁股遭殃,划不来。
但是这种想法不适合除湿疹以外的其他病症,否则就是丢了性命保屁股,笨了点。
用手指沾着冰凉的药膏在皮肤上一圈一圈涂抹、轻柔,舒服的就像……,简直无法形容。
同时我意识到已经与自己的身体发肤疏远了太久——胡乱的洗澡,粗暴的抓痒,一点都不重视。
于是感谢起湿疹来。
药膏尚未用完,我就来到了干燥的地方,红斑慢慢变淡,皮肤将要复原。
不涂药膏,胡乱洗澡,好了伤疤忘了疼。
感谢归感谢,我还是不愿湿疹再来。
为了彻底告别斑点狗,重头做人,我可能需要继续反省,努力改造。

长安夜

长安夜,
月不寐。
清风芙蓉开,
李白诗里睡。
醪糟稠酒桂花泪,
玉人千杯堪醉?

我本草莽

赶集的时候,我买了从头到脚一套新的行头:头上新草帽,脚下新草鞋。

草帽的用处非常多。我想以后在路边摘野草莓装在里面,能装很多;忘记带杯子的时候,用它盛水,可能需要急急忙忙地喝下去,但一定很刺激;还想在帽子内部写我的名字,然后浸透汗水变得模糊不清,虽然我还没想过,这么做有啥意义;晴天遮太阳,雨天挡雨水,刮风天它就会被吹走,因为我的头比草帽小多了;其实说句心里话,我最大的愿望还是戴着它酷酷地招摇过市,就像这样:

草鞋其实是用布绳结的,鞋底密密匝匝花花绿绿的那些布条们,上辈子的身份已经很难辨清,不过我猜可能是:被子面儿、床单儿、中山装袖口儿、破秋裤裤腿儿,等等等等。就像这样:

H也要买草鞋,短信中还说一定要把它穿烂,日志中又将摧毁草鞋的手段和结果描绘得穷形极相,我真有点看不下去了。我自己还没想好怎么穿草鞋,但肯定不能穿着它招摇过市,因为那样就实在太酷,太酷了。   

又想了想,决定戴上草帽穿上草鞋翻山越岭去工作。“我本草莽”的假象是骗狗的,听说最近被它们咬伤的人很多,于是打算再捡个打狗棒随身携带。这样我就可以踏着凌波微步进山去。一边走路,一边持咒:莫听穿林犬吠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