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那些事(一):五姐

我三岁时因为父母工作忙碌便被送到乡下爷爷家,同一对老年人过活及叔伯家姊妹兄弟玩耍,家族中行九,是老末儿。因为这特殊的身份,加之不算土生,便慢慢被培养成乡下最无能的坯子。下河捉鱼会丢失一只凉鞋,待扔了幸存的一只,第二天却又在原地发现了陷在淤泥里的另一只;爬山找蘑菇也不行,因为年纪幼而提小筐,但一天下来还是装不满。

那时我的精神领袖是大我五岁的五姐,她上面有许多很成器的姐姐,那时虽还未读大学读研究生,却赌定了是学文化的好料,因为眼镜片是逐日加厚的,薄的那些也常失落在山里,比我只稍不无能。只有这个五姐,很不一般,后来读到高三毅然强行辍学,在家族历史中,涂抹了“惊世骇俗”的一笔。但我小时候最敬重她。

她捉鱼是一流好手,动作漂亮又娴熟,不消半天能串几根狗尾巴草泥鳅。她带我们用石头在山谷里搭起小灶,用薄平的石板放在灶上,底下生火,上面烤鱼炸虾。她的手指骨头细,又没有肉仅包了一层皮,看上去像两把钳子。她用这对利钳捏住泥鳅的头尾,“哧”的一声那鱼肚破开,五脏六腑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鱼尾乱摆一阵再也不动。吃不掉的泥鳅拿回院子里去喂鸭,看着鸭子们笨拙地飞步来衔,并嘎嘎嘎地叫喊着道谢,我因与五姐并肩,于是也分享了这一份鸭子给的荣耀。

五姐认得山中各种花果草木,叫得出他们的名字,懂得他们的用处。几年前,我无意翻一本药材画册,其中一例马勃,使我想起儿时五姐曾用它的粉末给我涂抹出血的伤口,它的土名字是马粪包,书上说有止血消炎的作用。

我小时尚没有正义感,加之偶像的气场太大,常在五姐身边助纣为虐,之一就是给蘑菇注水。家乡有一种珍贵的蘑菇叫做杏黄蘑,十几年前已卖到二三十元一斤。珍贵是因为十分稀有,便是五姐的慧眼,一天之内也不过找到三五块而已,于是她图谋了一个好主意:用针管给蘑菇注水压重。我视若天才。五姐是兄弟姐妹中最擅理财之道的一个。我小时卖蘑菇最多的一次是九毛钱,因为那笔巨款我辗转反侧,想着翌日该买些什么好玩意。浑不知五姐已经悄悄在箱子底压了十几或几十块钱。关于那些钱后来的去向我也不了解,只知道长大后在另一个姐姐读研究生时,五姐曾拿出一笔钱来支援,别的哥哥向她伸手,也决无要求还的意思。

在乡下的日子,最喜欢夏天里河水滔滔的样子,那最适宜玩一种漂流的游戏。五姐的父亲是修理汽车的,家中有许多无用的卡车内轮胎,充满气,在孩子看来就成了巨大无比的气船。那时还不知城里确有救生圈这种东西,即便知道了恐怕也会不屑,毕竟太小了,无法与我们的大家伙匹敌。我们将身子仰躺在轮胎上,屁股陷在圆圈里,浸在水中,从河的上游向下漂,睁着眼睛看那空蓝的天或洁白的云,或者更加幸福地闭上双眼,直到流出很远很远,又重在岸上拖曳着大船溯回原地,又坐进去再享受一遍。这样反反复复,直至黄昏降临,或乌云遮来。那是我们关于漂泊的最初幻梦,自然过于美好了。

我的童年曾经那么闪耀着五光十色地徘徊过四五年。到有一天,奶奶的一个跟头栽下去就再也没起来,同时把我抛开了这片宁静的山村,从此做上一个冗长无垠醒不来的梦。再后来,兄弟姐妹也与那里渐行渐远。不同于其他人走出乡村的方式,不是求学,最终在城市求一份好工作好生活。五姐选择了纯粹的出走,在这一点上,我最终也与她分道扬镳。她常荡身在不同的城市,以简单的行装,做仅能糊口的工作,造假的高中毕业证在工厂管理大学生,结婚,离异,寄人篱下,继续漂泊。而我呢,在另外的都市、小镇或乡村间穿梭。极偶尔,我们相互探问近况,彼此的回复也不过“还好”、“不错”这样寥寥。

那年夏天,我们为了继续漂流而不知疲倦的一次次走回原地,然而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找不到归途。不安的种子,曾深深或浅浅地扎根在一方土壤里,然而还是各自结出了轻轻的蒲公英的伞絮。风来了,何处是家。

那些人,那些事(三):一期一会

一期一会是青岛的一家餐厅,我只去过一次。我们和他们是完全陌生的人,因为不像样的原因相聚在一起。于是他用惯有的沉默坦然面对无聊,而我用无所不谈掩饰无所适从。我们的心思全在酒席之外。他后来的一封信中说能在我的表情中看到高中政治老师和语文课代表的样子,说记忆使一个人长成他现在的模样。可我已经记不清一期一会那三个家伙的形状了。他还说他害怕的,像诗里说的,“擦肩而过的人,永远不回来”。但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更擅长置身事外,剥离开一切联系,活在寂寞空旷的壳子之中。

一期一会是香港的一场舞台剧,我从没有看过。只听过同名字的专辑,就想起我的朋友。她总是在不同的阶段遇见并失去某个人,然后用一大段的时间自己给自己疗伤。我曾经很想问问她,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是否愿意纵使相逢不相识。后来我就有了答案。无论失去时是多么难过,至少相会的时候,她是如此地珍惜和投入。就像专辑里面写的:相遇一刻,也可感动一生。

一期一会原来是日本人喝茶的一种讲究。在复杂的茶道过程中让人参悟活在当下的深味。我相信仪式的作用确是巨大的。如果能把每一次相逢都当做盛宴,人生或许会过得更加刺激。只是我们都习惯了马马虎虎,以为上帝为了我们的错过旧的,总叫我们不停遇见新的。

一期一会,是一生只有一次机会的意思。无论是一次相遇还是一次离别,都轻轻的来悄悄的走。生命是被无数个刹那连接起来的一个空白。但我必须去填补它。

所以请你,请你和我一起,我们一起去青岛的餐厅吃吃饭,去香港的剧院看看舞台剧,又或者去北海道喝喝茶。哪怕是,一期,一会。

那些人,那些事(二):僧格,你现在有了家吗?

忘了是哪一年,春天或者夏天,在夜幕下走回宿舍的路上,被一个陌生的声音叫住。

“朋友,停下来,聊一聊吧!”

我侧身看时,他的脸刚好被7号楼前昏暗的路灯笼罩,泛黑的皮肤,炯炯的眼神,混合着刚才走调的汉语,很容易判断出他的少数民族身份。

于是我停下脚步,坐在他的身旁。

这个世界永远都充满未知,被这样突兀地唤住,然后莫名其妙地就范,很多事情只能用上帝的预谋来解释。

这个从拉萨来的孩子叫僧格,藏语里是狮子的意思。

我说我是蒙古族,他的眼神忽然闪着光。并开始用藏语蒙古语和踉踉跄跄的汉语兴致勃勃地聊起来。我用仅有的常识勉强对付他关于萨格尔王、江格尔和喇嘛教的讨论,终于招架不住,开始后悔提起这个,我承认我只有令人失望的混杂的血统,而我看到他似乎比我更加失望。

正恍恍惚惚间,僧格说:你一定没有信仰吧!见他正望着我摊开的手掌。他指着自己掌心的一条纹路说:你看,这条线是通往拉萨的。人一定要有信仰,有信仰的人死的时候眼睛才会闭上,因为他知道此生结束了,但灵魂会转世,会不灭。所以从明天开始,有信仰吧!

他说,他是意识第一,物质第二的,但马克思老师却要物质第一。于是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散去以后,僧格呆呆地忘着夜空,小声地说:“你能做我的情人吗?”

我被惊到,笑着摇头,还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很孤独。”
“当我在北京找工作时,从早到晚忙上一天,没有一点收获,我想有人陪我,安慰我。”
“我想找个人建立家庭,家庭是我的依靠。”
“我想回家。”
“……”

这样赤裸裸的脆弱和急迫让我措手不及。眼前这个无意间从边疆跑来的小兽,显得那么无助和落寞,连路灯都照不出一点光彩。

可我帮不了他,我只能那么听着。

后来我决定走了。他把正吸过一口的香烟戗灭送给我,“明天你跟我约会吧!”我拿着那截烟转身走进有光的楼里,僧格还站在原地,他已经被黑暗吞噬。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僧格,我不知道他是否像歌里唱的一样回到了拉萨。我担心一旦出发就永远也回不到原地,想要回归只能继续出发,就像出生后就只能入死。

只是有时候,我还是禁不住想问:僧格,你现在有了家吗?

湿疹

上次下乡回来,我浑身变得大片大片殷红斑斑,好像斑点狗那样。
最初以为是毒虫子咬我,还抱怨它们心也太狠,寸土必争。
但经过医生鉴定,是我错怪了虫子。乡下地气重,空气潮,我得了过敏性湿疹。
这是我第一次患湿疹,感觉很新鲜,也很无奈。
医生建议打针,因为吃药好的慢。
我当然不能答应:为了皮肤的痛痒而让屁股遭殃,划不来。
但是这种想法不适合除湿疹以外的其他病症,否则就是丢了性命保屁股,笨了点。
用手指沾着冰凉的药膏在皮肤上一圈一圈涂抹、轻柔,舒服的就像……,简直无法形容。
同时我意识到已经与自己的身体发肤疏远了太久——胡乱的洗澡,粗暴的抓痒,一点都不重视。
于是感谢起湿疹来。
药膏尚未用完,我就来到了干燥的地方,红斑慢慢变淡,皮肤将要复原。
不涂药膏,胡乱洗澡,好了伤疤忘了疼。
感谢归感谢,我还是不愿湿疹再来。
为了彻底告别斑点狗,重头做人,我可能需要继续反省,努力改造。

长安夜

长安夜,
月不寐。
清风芙蓉开,
李白诗里睡。
醪糟稠酒桂花泪,
玉人千杯堪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