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下乡回来,我浑身变得大片大片殷红斑斑,好像斑点狗那样。
最初以为是毒虫子咬我,还抱怨它们心也太狠,寸土必争。
但经过医生鉴定,是我错怪了虫子。乡下地气重,空气潮,我得了过敏性湿疹。
这是我第一次患湿疹,感觉很新鲜,也很无奈。
医生建议打针,因为吃药好的慢。
我当然不能答应:为了皮肤的痛痒而让屁股遭殃,划不来。
但是这种想法不适合除湿疹以外的其他病症,否则就是丢了性命保屁股,笨了点。
用手指沾着冰凉的药膏在皮肤上一圈一圈涂抹、轻柔,舒服的就像……,简直无法形容。
同时我意识到已经与自己的身体发肤疏远了太久——胡乱的洗澡,粗暴的抓痒,一点都不重视。
于是感谢起湿疹来。
药膏尚未用完,我就来到了干燥的地方,红斑慢慢变淡,皮肤将要复原。
不涂药膏,胡乱洗澡,好了伤疤忘了疼。
感谢归感谢,我还是不愿湿疹再来。
为了彻底告别斑点狗,重头做人,我可能需要继续反省,努力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