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草莽

赶集的时候,我买了从头到脚一套新的行头:头上新草帽,脚下新草鞋。

草帽的用处非常多。我想以后在路边摘野草莓装在里面,能装很多;忘记带杯子的时候,用它盛水,可能需要急急忙忙地喝下去,但一定很刺激;还想在帽子内部写我的名字,然后浸透汗水变得模糊不清,虽然我还没想过,这么做有啥意义;晴天遮太阳,雨天挡雨水,刮风天它就会被吹走,因为我的头比草帽小多了;其实说句心里话,我最大的愿望还是戴着它酷酷地招摇过市,就像这样:

草鞋其实是用布绳结的,鞋底密密匝匝花花绿绿的那些布条们,上辈子的身份已经很难辨清,不过我猜可能是:被子面儿、床单儿、中山装袖口儿、破秋裤裤腿儿,等等等等。就像这样:

H也要买草鞋,短信中还说一定要把它穿烂,日志中又将摧毁草鞋的手段和结果描绘得穷形极相,我真有点看不下去了。我自己还没想好怎么穿草鞋,但肯定不能穿着它招摇过市,因为那样就实在太酷,太酷了。   

又想了想,决定戴上草帽穿上草鞋翻山越岭去工作。“我本草莽”的假象是骗狗的,听说最近被它们咬伤的人很多,于是打算再捡个打狗棒随身携带。这样我就可以踏着凌波微步进山去。一边走路,一边持咒:莫听穿林犬吠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