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詹姆斯•斯科特月”

我把这个六月命名为我个人的“詹姆斯•斯科特月”。

詹姆斯·斯科特的主要著作

尽管我收集了几乎全部的斯科特作品的中译本,但真正读过的只有《国家的视角》,也没有读的特别仔细。

他的书其实并不难懂,没有艰深的理论和晦涩的字句,反而充满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和民族志细节。因此有时候会觉得津津有味,而有时候又觉得琐碎啰嗦。此外,他的好几本书的书名准确概括了主要关切,只需翻翻导读,就能大概明白结论。当然,这些都是我给自己找的借口。

不过斯科特自己也说,他的《国家的视角》和《逃避统治的艺术》构思得“像巨蟒剧团仿讽中世纪战争的电影里刻意而笨拙的攻城武器……我因自己笨拙的写作习惯而烦恼,于是他(艾伦·麦克法兰)向我介绍了散文家小泉八云的技巧。”

以简洁的方式写,就有了这本《六论自发性》。这个“碎片式 ” 的写作方法确实太“用户友好”了(是的,我也在讽刺自己已然将阅读转换成了消费行为)。斯科特则又给了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希望这本书对于读者能够更友好,这当然是值得任何一本有无政府主义旨趣的书追求的目标。”

我热爱所有这些属于“大家小书”的作品,不仅因为它们更简洁易读,也因为只有这样的形式才能承载学者鲜活的人格和个性。比如看逻辑严谨、材料丰富的《想象的共同体》,作者本身是消失的,更像是我独自在接受注意力、记忆力和思考力的多重考验,因此有时会想打瞌睡;而读《椰壳碗外的人生》则是完全不同的体验,仿佛与作者面对面听他侃侃而谈,这时他抛弃了那些繁复地论证,隐藏情绪的曲笔,直抒胸臆,比如会表达自己偏爱“暹罗”这个国名而不是“泰国”这样的政治立场。

插播一句,以上两位都是顶有分量的学者,他们贡献的理论资源,几乎是近些年思考许多时事的必用视角,而他们的研究都起步于东南亚,两人也都出生于1936年。我的人类学启蒙也跟詹姆斯·斯科特有关。2007年,正在读大四的我非常偶然的听了他在中央民大的讲座,题目是“文明缘何难上山”。我也深刻记得那次讲座中鲜明的结论,即“少数民族”是为了逃避统治(例如征税、兵役等)而走入深山中的。隔了两年,他才出版了这个题目下的著作《逃避统治的艺术》。

至少有三个理由,使我想读詹姆斯·斯科特,并且将六月命名为“詹姆斯·斯科特月”。有两个理由不便直说,而能够说出的就是大洋彼岸的“抗争”(民间叙事)/“骚乱”(官方叙事)。当为了伸张显而易见的正义的街头运动开始卷入打砸抢烧等暴力行动时,社会舆论就开始变得撕裂。一部分原来站在运动一边的民众/组织也开始谴责运动;而因各种原因hate运动的人则获得了更多的理由;当然还有像崔娃这样的人,总是试图温和地告诉所有人,当契约已经被制定契约的人撕毁时,受契约束缚的人当然就会越轨。

斯科特在《六论自发性》里有更精彩的说明。这本书前言和第一章“无序和号召力的功用”中的相关部分几乎可以一字不改地用来解释美国当下的状况。我仅仅摘抄几段如下:

现存的国家制度趋于固化,同时服务于占据主导地位的利益群体。绝大多数代表既得利益的正式组织具有这一特性。正式组织手执国家权力的缰绳,用制度化的途径操控国家权力。出于上面的原因,结构性变革的事件往往只会发生在平民的、非制度化的扰乱(disruption)中,具体的形式有暴乱、打砸活动、无秩序的示威、偷窃、纵火,以及威胁既有制度的反抗行为。(p12)

最激烈且在边缘群体中越来越普遍的情况,是一般性的暴乱,时常还伴随着洗劫。这种扰乱多以发泄内心原始的愤怒和疏离感为目的,没有条理清楚的请求或诉求。正是因为不表达明确的目的,且发起自最缺少组织的社会群体,这类扰乱可对秩序造成更大的威胁。没有具体的诉求可予以回应,也没有明显的领导者可以与之谈判。统治精英面对的是一个宽频的意见集合。(p14)

公共秩序遭受的破坏和扰乱对民主制度下的政治变革产生了积极的作用。(p45)

支持日常政治的一般条件突然消失了。常规的治理与制度化的常规反对及代表途径都不再奏效。在个人层面,这种反常表现为流浪、犯罪、故意破坏。在集体层面,自发反抗以叛乱、占领工厂、暴力罢工、无序示威的形式发生。改革浪潮的发生得益于大萧条释放的社会力量,控制这种社会力量不仅是政治精英和财产所有者力所不逮的,对工会和左翼政党来说也是如此。精英的改革是在压力之下实现的。(p47)

有人更愿意参与形式上更“有礼貌的”集会和游行,拒绝暴力,以法定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根据占领道德高地。这是完全合理的。但人的喜好问题不论,礼貌而和平的诉求极少促成结构性的变革。(p49)

南方发生的暴力事件已经足以让人把美国当作一个种族主义国家。大规模失序在短时间内促成了和平的组织运作和游说努力了数十年都未能取得的结果。(p52)

冲击秩序的行为经过愤怒、挫败、暴力的激化后,将清楚传达出这样的信息:人们的诉求已经不能在现有的制度和法律框架内解决。所以,就他们违背法律的意愿而言,本质的一点不是种下失序的种子,而是要求设置一种更加公正的法定秩序。(p52)

大规模的扰乱与反抗在某些条件下会径直导致威权政治或法西斯主义,而非改革或革命。这样的危险总是存在的,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回避一个事实:体制之外的抗议是结构上发生渐近式大变革——例如罗斯福新政或民权法案——的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p15)

今天的一些人也在批评美国黑人没有学习他们的先辈马丁·路德·金那样“有礼貌的”抗议。然而别忘了,这位非暴力主义者却也说过这样的话:“暴动就是不被倾听者的语言。

无政府主义似乎成了敏感的词,尽管很多人并不知道它其中的内涵。这真的具有讽刺意味。然而正如斯科特在这本书中所言:

“即使民众对无政府主义或无政府主义哲学闻所未闻,他们的意图和政治行为中也会有无政府主义原则在发挥积极作用。 我想,在无政府主义的视野下有一点尤其突出,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首次使用‘ 无政府主义’这一术语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它就是互助关系(mutuality),或者说是‘不经等级制度和国家制度达成的合作’。另一个凸显的观念是无政府主义对混乱、对社会性学习后产生的即兴行为的容忍,以及无政府主义对自发合作、自发互惠的信心。在罗莎·卢森堡的观念中,相较于先进政党中的小部分精英分子在治理上的精明选择,她更倾向于劳动阶层诚实的试错。”